教学信息

2013级本科生修读本学期课程的网上选课工作通知

时间:2013-08-25 浏览:1111 设置

2013级本科生修读本学期课程的网上选课工作通知



教字[2013]140号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开展2013级本科生修读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网上选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准备
  1.请各开课学院(部)教务秘书于8月27日前,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2013级开设课程的有关课程信息,并按附件1的方法正确设置2013级开设课程的教学班容量、选课对象等,以确保学生顺利选课。
  2.请学生所在学院(部)为2013级新生发放本学期专业(或大类)推荐课表(含开设各类课程的课程名称、上课时间)。
  3.请各学院(部)加强选课指导。选课前,要组织2013级新生学习《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推荐课表、《本科生选课指南》(见附件2)、本选课通知等文件资料,引导学生合理规划课程及学分修读计划,妥为安排个人选课方案。
  4.选课期间,请各学院(部)专业用计算机房创造条件向新生开放,保证新生正常选课。
  5.学生请先缴费、注册、后选课。缴清学费并有效注册的学生方可选课。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按相关程序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提出申请。
  二、选课安排
  1.请登陆学生园地选课,网址为:http://xk.suda.edu.cn。学生也可以从教务部网站首页的服务直通车“学生园地”登陆。进入系统后,请在“信息维护”下点击“密码修改”,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并妥为保管。(友情提示:新生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学号)
  2.2013级新生于8月26日晚进行英语分级考试,各学院将根据学生成绩安排教学班,并将结果及时在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因此,英语课不在本次选课范围内。
  3.第一轮选课
  选课时间:独墅湖校区新生的选课时间为8月28日17:30至30日23:00,其余校区(含本部、东校区、北校区、阳澄湖校区)新生的选课时间为9月2日17:30至4日23:00。
  选课指南:选课时请先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系统已为学生提前预选了部分课程(含通识课和无平行班的院内必修课)。
  (2)对未预选的课程(含公共体育课、院内选修课、部分有平行班的院内必修课等),学生须对照已领取的“推荐课表”,在“网上选课”菜单中认真浏览本专业推荐课程及课程对应的教学班,按《本科生选课指南》(见附件2)的操作要求,根据个性化学习需要,选定所要修读课程的某个教学班,初步形成个人课表。
  选订教材:在选课操作中,学生每选一门课程,均请按系统弹出的教材选用对话框提示,在教材预订处点击“是”,反之,请点击“否”。教材选订截止9月4日23:00,一旦选订,不能退订,教务部将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严格按照学生在选课网上自愿报订教材的数据下发本学期教材。
  选课处理:9月9日,教务部将根据全校学生的选课情况制作教材选用数据、处理选课数据(教学班扩容、选课人数不足额定教学班容量1/3的课程按规定暂停开课等),有关课程的选课调整信息请及时在学生园地“相关新闻”的通知中查询。
  4.第二轮选课确认
  2013级新生在从9月16日起的两周内,按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产生的个人课表试听课,并根据试听情况按以下规定完成选课确认:
  (1)试听课后,对已选课程不需退选的,系统会自动默认为您已完成了选课确认。
  (2)试听课后,对已选课程需退选的,则务于9月16日17:30至26日23:00,登录“学生园地”进入选课系统退课(该时段内只退课不选课,在随后补、改选课时只有当教学班尚有余量时方可改选,故请慎重退课)。9月27日17:30至30日23:00,系统将开放教学班尚有余量的课程,供退课后的改选及漏选课的补选(该时段内只能选课不能退课)。改选、补选成功的课程,系统自动默认为已完成了选课确认。改选、补选时间截止,第二轮选课确认即告结束。
  5.请随时关注学生园地中的“相关新闻”,教务部将针对学生选课中的问题,在 “相关新闻”中进行解答。新同学若有疑问也可以利用教务部网站的“在线咨询”功能进行提问,或电话联系教务部教学运行处课程与考试科(电话:67163625)
  三、任课教师课表打印和发放
  新生上课第三周周一(10月8日),教务秘书、任课教师可打印本学期课程教学班正式学生点名册。不在名册内的学生不得参加该教学班的听课、考试等教学活动。教务部在选课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选课申请,并将依据每位学生的第二轮选课结果报校财务处结算学分学费。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课程的选课设置流程(教务秘书使用).pdf 653 (KB)
   附件:附件2:本科生选课指南.pdf 507 (KB)
教务部
2013-08-25 11:23

   
 起草人: 教务部 喻翔玮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