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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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东吴学者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3-25 浏览:376 设置

    根据《苏州大学“东吴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苏大人[2014]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良好的学术发展梯队,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力卓越的师资队伍,现开展第四批“东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东吴学者计划”旨在通过项目资助形式,为学校高端人才创设发展平台,培养和造就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领军人物。

  二、培养体系
  
“东吴学者计划”培养体系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重点遴选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水平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通过培养,使其成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全国知名人文社科学者。
  
第二层次,重点遴选一批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的青年创新人才。通过培养,使其成为在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达到相应层次水平。

  三、申请对象
  
“东吴学者计划”项目资助的申请对象为我校从事教数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及专职研究人员,正在聘期内的特聘教授不在申请范围之内。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层次
  
坚持教师职业理想、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战略思维和开放理念,能够瞄准国际学术前沿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原创性、探索性、创新性研究。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过在学界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第二层次
  
坚持教师职业理想、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项目。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支持措施
  
学校为“东吴学者计划“入选者提供人才项目经费支持。
  
1、第一层次入选者,资助50万元。
  
2、第二层次入选者,资助30万元。
  
人才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研助手薪酬、研究生津贴、博士后津贴等人员费用。

  五、资助周期与名额
  
“东吴学者计划”资助期为五年,本批次遴选不超过20人。学院各层次限报0-1人,学部各层次限报0-2人。

  六、申报注意事项
  
4月5日前,申请人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部)综合办公室:
  
1. 学院(部)书面推荐1份(签字、盖章)
  
2.《苏州大学“东吴学者计划”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8份,其中至少有1份为原件)
  
3. 附件证明材料2份,使用附件3作为封面,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4
  

  联系人:冯冰清
  
联系电话:0512-65881608

    *附件请至学校网站(通知发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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