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展开,现将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各项助学金评定、年度汇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1、减免对象:
苏州大学在校籍全日制非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减免等级及金额:
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3、学费减免形式及流程:
(1)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操作;
(2)分配名额及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
(3)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本人直接进入苏州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由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表现及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评议,经学院(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学院(部)仅需汇总打印《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10月30日前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不用打印。
(4)评定时间:
2014年10月13日—10月22日由学生本人网上申请;
2014年10月23日—10月26日由各学院(部)审核评议,确定减免金额;
2014年10月27日—10月30日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认;
2014年10月30日后师生可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学费减免情况;
4、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重点关注困难学生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双双下岗,特别关注因突发自然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各学院(部)预先做好欠费学生前期的信息收集、了解等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减免的转划工作;
(3)学费减免金额由财务处直接冲转本学年学费,不作现金兑现。如对交清或已交部分学费的学生而言,减免金额也由财务处直接冲转下学年学费。
二、各项助学金评定:
本学期助学金评定项目:国家助学金、“朝晖A计划”助学金、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安洁科技助学金、东吴教服奖助金、东吴人寿助学金、中信银行助学金和如东商会助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国家,诚实守信,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2、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为全体在籍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朝晖A计划”助学金为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为2012、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洁科技助学金、东吴教服奖助金为2011、2012、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东吴人寿助学金、中信银行助学金为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如东商会助学金为我校2013级如东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操作流程:
(1)由学生登录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院(部)审核;
(2)各学院(部)评议小组审核后,由学院(部)相关老师负责汇总,并打印《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情况统计表》及《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10月30日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4、助学金评定时间:
(1)2014年10月13日—10月22日由学生本人网上申请;
(2)2014年10月23日—10月26日由各学院(部)审核评议;
(3)2014年10月27日—10月30日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认;
(4)2014年10月30日以后师生可以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
5、注意事项及要求:
(1)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请老师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助学金名称”并要求将“助学金名称”填写准确后再统一打印;
(3)东吴教服奖助金为苏州大学教服集团2013年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资助我校贫困学子每人每学年5000元,每位获助学生将以苏大教服实习生身份到苏大教服集团下设的相关工作岗位参加勤工助学;
(4)东吴人寿助学金、中信银行助学金、如东商会助学金为我校2014年新设立的助学金,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
三、助学金汇报:
1、本学期助学金汇报对象:
所有目前在校且获得过2013-2014学年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华昌助学金、安洁科技助学金、福彩12512助学金、浙商银行助学金、隆力奇助学金、新海宜助学金、培生新生助学金、东吴教服助学金的同学。汇报名单请详见附件。
2、汇报流程:
受助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见附件),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签署意见,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学院(部)章。辅导员汇总《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附表3)。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一式两份)及《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10月30日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同时电子文档《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发至相关老师邮箱;
3、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感受(字数1000—1500);
4、通过以上各项助学金的评定和汇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继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组织受助学生开展文明礼仪、感恩诚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5、根据协议要求需要进行年度汇报的助学金,受助学生经复审合格者可继续获助,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获助资格,缺额名额由学生工作部(处)统筹再分配,新推荐的学生需填写《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申请表》。被取消获助资格的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由本人提出书面说明,由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报送资助者备案;
四、自强之星主题教育活动:
1、请学院(部)于10月30日前将苏州大学2014年度“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填写的《苏州大学2014年度本科生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申请推荐表》(见附件)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根据要求做好“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事迹要有亮点、特点,如科研成果、社会工作贡献突出,助人为乐精神感人,勤工助学、公益活动成效突出等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先请各学院(部)负责修改、审核后,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部(处)与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67169512
电子邮箱:yanyang@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