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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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赴日本花园大学任教的通知

时间:2014-10-10 浏览:487 设置

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与日本花园大学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拟推荐1名教师赴日本花园大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科研能力较强,具备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来校工作满两年,年龄在45岁以下(1969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日语能力,能用流利的日语进行授课及专业交流。授课科目为:中国文化、汉语基础会话、中国的日语教育(讲座)、日汉会话、初级汉语写作等;

  5.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任教期限

  2015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

  三、有关待遇

  1.对方提供月薪27.5万日元,提供研究费20万日元/年;

  2.对方提供两居室住房(不包括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

  3.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须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2.个人履历书;

  3. 职称聘书复印件;

  4.教学科研业绩简介(附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

  5.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证明;

  6.日语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黄艳凤,联系电话:65881608。


 

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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