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127号 各学院(部): 2014届本科学生即将毕业,现将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毕业生补填学籍信息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 (一)请各学院(部)严格按以下条件审核全体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资格: 1、符合专业培养计划的全部要求(见附件1); 2、毕业前无欠缴学杂费、未注册学籍等情况; 3、毕业前未受留校察看或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记过处分已撤消。 (二)学位审核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大教[2013]139号)执行(见附件2)。 以上审核结果报表要求详见校内通知《关于本科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4]121号。学院(部)审核结束后,教务部将对学院(部)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二、毕业班学生补填学籍信息 请通知到毕业班的每个学生,最迟于 请教务秘书于本通知发布日起,在“教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路径下,分别点击“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检查毕业班学生的学籍信息填写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否则将影响离校手续办理、证书领取等的正常工作进度。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毕业班学生可于6月17—20日登陆“离校系统”,查看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环节并至相关部门办结离校手续(如至财务处缴纳欠费、至图书馆归还图书、至学院注销学生证及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6月20日后,毕业班学生可在“离校系统”内查看各部门离校手续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均为“通过”者,方可至学院领取毕业、学位证书(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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