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征兵时间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的征集新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 二、征集时限:宣传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7月。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年龄条件: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四、户口要求:应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五、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优先选为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 4、考试升学: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方式: 有参军意愿的大学生可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学校人武部登记备案。如有疑问,可直接到学校人武部咨询(校内东吴桥下人武部办公室105室)联系人:张镇华;办公电话:67160873,手机:18913123301 七、有关要求: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掀起我校大学生征兵热潮,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为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提高大学生新兵数质量奠定基础;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层层传达,尤其要发挥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通过班会、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QQ群等多种形式,务必把今年征兵的基本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 3、宣传部、团委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开展征兵宣传报道工作,人武部要认真做好征兵政策咨询,报名统计、初检初审等工作,确保学校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征兵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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