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11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4年度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根据规定,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现任校领导若担任校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学校共有2-3名额,学院(部)限报0-1人,另据人社部要求,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选拔,不占推荐指标。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有意向的老师抓紧申报,并于2014年4月28日中午12:00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1、学院推荐意见1份(签字、盖章); 2、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后生成的RPU文件电子版一份、打印版4份(见附件2); 3、《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1份(见附件3); 4、需提供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纸质一式2份(见附件4)。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学校人才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 联系电话:67503045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3:《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名册》 附件4: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及注意事项 附件5:申报材料封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