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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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请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11-26 浏览:764 设置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申请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被录取后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将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6.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四、有关待遇
  1.享受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标准资助的国外生活费用;
  2.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教师,在批准出国期间缓发国内工资,停发校内分配。缓发的国内工资待出国教师按期回国,履行有关考核程序后一次性补发;
  3.学校承担与此次申报有关的集训费、外语培训费、国内差旅费、住宿费。
 
  五、申请方式
  申请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由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联系电话:67503047):
  1. 《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 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中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要求准备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针对每位申请人具体情况分别填写,并将电子档发送至andyzhang@suda.edu.cn(电子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六、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外语培训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可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www.neea.edu.cn
  2. 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培训。参加英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相应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并根据师资培养计划,积极动员并组织广大教师申请。

人事处
2012-11-2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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