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大委[2008]10号)的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及2011年度重点项目检查一般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一般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凡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全校教职工均可作为负责人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一般项目(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受职称限制)。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3.已经获得两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
4.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在研的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选题确定
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主题,以应答或解决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中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由项目申请人根据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确定。
(三)项目数量
本年度一般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12项。其中,保留不少于3项专门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立项;保留不少于3项专门支持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立项。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党委、党工委签署意见后于
请各党委、党工委认真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二、2011年度重点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1年度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于
三、2010、2011年度一般项目结项
请2011年度一般项目负责人及2010年度一般项目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结项申请表》(一式三份),于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联系人:蔡晓臻;电话:6750784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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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传媒学院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