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17号
各学院(部):
苏州大学2011-2012学年2008级毕业班及以上年级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学院要让学生在熟悉了解有关条例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小结,充分发挥评奖评优激励机制的作用,以促进优良校风、院风和学风的形成。
二、严格执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做好评奖评优的基础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评奖过程中,对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学习优秀奖以学业测评成绩排序。
三、严格把关,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学院(部)要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审核,在公布初榜和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再报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7163722
四、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定。
1、《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5.128.67:81/xsglxt/
2、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3、3月21日至3月25日学生核对系统内本人成绩,如有误于3月26日前向学院提出,4月5日前学生完成网上奖学金申报工作,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4、学生的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需各学院管理员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后书面报送,同时将所有电子数据在系统中报送给学校管理员审核。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08级毕业班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比资格严格参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第五条,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符合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方可参评。
(三)学生综合测评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四)各类奖学金评定说明:
1、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时,以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普通专业和农林师范专业(含基地班)两个类别分开评定,不得相互占用下达指标。具体标准及评定比例见附件一。
2、农林师范专业及基地班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由财务处按月发放。本次评定的一、二、三等人民综合奖金额均不含专业奖学金,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以本次实发数填写。
3、学习优秀奖评定以学业成绩排名为依据,且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3%。如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符合获奖条件,学生本人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4、专项奖学金的评定须严格根据专项奖的评比资格执行,不下达评定指标,但需学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凡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期刊、发明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并请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2)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的学生须附相关的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表格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3)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
(4)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如已经受到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只能享受专项奖学金荣誉,缺额不补。
5、不同奖学金兼得问题:
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相互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申请的学校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0日 评奖评优工作布置会议,同时领取各类材料
3月21日 开放系统,参评学生核对成绩及信息
4月6日 关闭《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
4月20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初步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审批表、汇总表及Excel电子文档
5月10日前 学校审核完毕并公示
5月20日前 确定获奖名单,各类证书奖状发放的准备
6月初 奖学金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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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苏州大学2011-2012学年2008级毕业班及以上年级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学院要让学生在熟悉了解有关条例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小结,充分发挥评奖评优激励机制的作用,以促进优良校风、院风和学风的形成。
二、严格执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做好评奖评优的基础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评奖过程中,对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学习优秀奖以学业测评成绩排序。
三、严格把关,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学院(部)要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审核,在公布初榜和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再报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7163722
四、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定。
1、《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5.128.67:81/xsglxt/
2、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3、3月21日至3月25日学生核对系统内本人成绩,如有误于3月26日前向学院提出,4月5日前学生完成网上奖学金申报工作,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4、学生的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需各学院管理员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后书面报送,同时将所有电子数据在系统中报送给学校管理员审核。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08级毕业班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比资格严格参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第五条,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符合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方可参评。
(三)学生综合测评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苏大学[2008]73号)文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四)各类奖学金评定说明:
1、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时,以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普通专业和农林师范专业(含基地班)两个类别分开评定,不得相互占用下达指标。具体标准及评定比例见附件一。
2、农林师范专业及基地班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由财务处按月发放。本次评定的一、二、三等人民综合奖金额均不含专业奖学金,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以本次实发数填写。
3、学习优秀奖评定以学业成绩排名为依据,且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3%。如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符合获奖条件,学生本人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4、专项奖学金的评定须严格根据专项奖的评比资格执行,不下达评定指标,但需学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凡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期刊、发明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并请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2)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的学生须附相关的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表格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3)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
(4)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如已经受到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只能享受专项奖学金荣誉,缺额不补。
5、不同奖学金兼得问题:
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相互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申请的学校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0日 评奖评优工作布置会议,同时领取各类材料
3月21日 开放系统,参评学生核对成绩及信息
4月6日 关闭《苏州大学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
4月20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初步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审批表、汇总表及Excel电子文档
5月10日前 学校审核完毕并公示
5月20日前 确定获奖名单,各类证书奖状发放的准备
6月初 奖学金上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