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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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2-03-08 浏览:722 设置

各位教职工:

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含12万元)以上的个人。

2、申报时间:201211起至2012331

3、申报地点:苏州市三香路558号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原海关大楼)。

4、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自行办理纳税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责任自负。

为方便申报,财务处会计科可协助教职工查询2011年度各项校内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须知见附件,其它具体申报事项可登陆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参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一点通》。

如有疑问,可与财务处会计科联系,联系人:杨 杰,电话:67500935

 

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须知.doc

                           凤凰传媒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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