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委、党工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1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推荐对象
我校201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工作步骤
1.学院(部)选调人选的推荐工作须在院(部)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发布公告,凡是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学院(部)党组织提出申请。
2.报名、推荐人选不设计划限制。各学院(部)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于2012年1月1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选调生推荐表)加盖学院(部)党委、党工委公章后上报学校,本科生选调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研究生选调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管理科。
3.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4.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将校党委审核通过名单反馈至各学院(部)。各学院(部)负责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四、工作纪律
各学院(部)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