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委、党工委: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中华国粹,推进校园诗教和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道德人文素养,同时也为“‘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学生诗词大赛”征集优秀作品,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全校本科生中开展古典诗词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凡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光辉历程和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表达对祖国大好河山和富饶家乡的热爱,描绘城乡建设风貌、山水风光、校园生活和社会民俗风情,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反映时代社会生活等重要主题和题材的诗词作品均可参赛。
体裁以传统古典诗词为主,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语言合乎格律规范,清新流畅,富有诗词韵味。
各学院(部)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8首,个人参赛作品不超过2首。参赛作品以A4纸打印,其中一份不署名,另一份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校名、班级、联系地址和邮编,手机号码。纸质材料交至宣传部辛慧老师处(东校区凌云楼1203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huixin@suda.edu.cn)。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成立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和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对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由学校推荐参加“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学生诗词大赛,该赛设大学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100名、组织奖20名。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获奖代表将出席在南京举行的颁奖大会。
三、征稿截止日期
2011年6月20日。
请各学院(部)党委、党工委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在本科生中深入挖掘具有古典诗词创作特长的学生,引导和鼓励他们踊跃参赛。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团 委
201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