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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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文社科处“关于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0-12-02 浏览:812 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的规定,现将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受理结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1、检查范围:
  2009年度立项的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及苏州大学重大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类)。
  2、检查的内容及审核要点
  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的数量、质量和水平。
  审核要点:
  (1)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了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者,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
  (2)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不再拨付二期经费。
  3、如项目承担者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项要求,项目主持人可提前申请结项。
  二、项目结项
  1、结项项目范围
  2008年度立项的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及苏州大学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类)。
  2、结项条件:
  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规定,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论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即可申请结项。重大项目团队成员须在学校规定的二类以上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5篇及以上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其中5篇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或3篇在《中国社会科学》、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或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即可申请结项。
  三、中期检查及结项材料填报办法
  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及重大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填写《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申请结项者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可从校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并将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同时将表格的电子文件发送至sdskc@suda.edu.cn,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可致电67507027。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10-12-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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