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建苏州大学第二届学生标兵宣讲团的通知》

时间:2010-10-10 浏览:1083 设置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经研究决定,拟组建苏州大学第二届学生标兵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宣讲团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平时积极向上、勤奋学习、服务同学、自强不息,在自身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2、宣讲团成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宣讲能力。
    3、宣讲团成员分为学习科研标兵、自强自立标兵、实践创新标兵和志愿服务标兵等系列。
    学习科研标兵:要求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绩突出,在国家、省市举办的有关竞赛中成绩显著。
    自强自立标兵:要求面对困难百折不挠,在逆境中崛起;积极参加勤工助学,自助助人,有典型示范作用。校十佳自强自立标兵获得者优先考虑。
    实践创新标兵:要求积极参加实践创新(含创就业)活动和各类社团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志愿服务标兵:要求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长期坚持,始终如一,得到广泛赞誉或取得优异成绩。校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获得者优先考虑。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挖掘典型,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推选候选人。每个学院(部)可推选1—2名候选人。
    2、请各学院(部)于2010年10月12日前将本学院(部)的宣讲团成员名单(包括学院(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先进类型等)以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介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jqf@suda.edu.cn,邮件名称即标为“标兵宣讲”)。
    3、苏州大学第二届学生标兵宣讲团成立后, 将在本学期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中分校区进行宣讲,同时通过网络、海报、橱窗等媒体宣传介绍,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特此通知。

                                   学生处教育科
                                  2010年10月10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