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老师的劳务费已初步计算完毕,现通过邮件形式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和兼职的内容请用红色字体直接在表格中修改;自考生的教学信息请在邮件中直接写明。
根据校财务处要求,学院发放劳务费必须于每个月的25日前录入财务系统。由于本月22日至24日放假,为了保证在9月25日前将信息输入财务系统,请各位老师于20日中午10点前将信息反馈。
此外,一年级的硕士研究生还没有选择导师,此部分的津贴将在年底进行核算发放。
凤凰传媒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