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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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劳务费的通知

时间:2010-09-18 浏览:1024 设置

各位老师:

本学期老师的劳务费已初步计算完毕,现通过邮件形式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和兼职的内容请用红色字体直接在表格中修改;自考生的教学信息请在邮件中直接写明。

根据校财务处要求,学院发放劳务费必须于每个月的25日前录入财务系统。由于本月22日至24日放假,为了保证在925日前将信息输入财务系统,请各位老师于20日中午10点前将信息反馈。

此外,一年级的硕士研究生还没有选择导师,此部分的津贴将在年底进行核算发放。

               

 凤凰传媒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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