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背景
2009年,由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杭州青年数字电影大赛”,共收到全国20个省(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216部作品。大赛期间,网络投票数达到160万,大赛官方网站点击量突破1000万。大赛特别邀请了麦家、李扬、曹保平、花箐等全国知名的中青年电影人担任评委,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康健民亲临颁奖典礼现场,对首届大赛的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
第二届中国杭州青年数字电影大赛在上一届的基础上,完善了比赛的规则,更精准地细分了比赛的类别,分“在校学生组”和“校外青年组”,分设“剧情片”、“动画片”两个竞赛单元。大赛专门设立“金荷奖”,所有获奖作品均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创作扶持资金”。
第二届中国杭州青年数字电影大赛依托中国电影产业快速发展和电影产业全球化的趋势,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影视创意人才,推动杭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
一、大赛名称第二届中国杭州青年数字电影大赛
二、大赛主题青春创意 卓尔不群
三、参赛对象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的15—45岁的各界青年(以主创者年龄为限)
四、大赛时间2010年6月18日——2010年11月下旬
作品报名截止:2010年9月30日(邮寄作品与报名表至组委会)
网络评选截止:2010年11月18日(组委会分批上传作品上网进行等量时间投票)
大赛颁奖典礼:2010年11月下旬
五、参赛要求1、2009年1月后拍摄制作的原创数字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不得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作品类别
(1)剧情片竞赛单元:时长不低于10分钟。
(2)动画片竞赛单元:时长不低于2分钟。
六、参赛组别本大赛分“在校学生组”与“校外青年组”进行评选。
1、在校学生组:中学、大学(研究生)等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2、校外青年组:已毕业的青年影视爱好者
七、奖项与扶持资金本届大赛首次设立“金荷奖”,所有获奖作品均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创作扶持资金”。
大 奖:
金荷奖•最佳影片 一部(50000元)
单项奖:
(1)金荷奖•最佳剧情片
在校学生组一部、 校外青年组一部(每部10000元)
(2)金荷奖•最佳剧情片提名奖
在校学生组三部、 校外青年组三部(每部5000元)
(3)金荷奖•最佳动画片
在校学生组一部、校外青年组一部(每部10000元)
(4)金荷奖•最佳动画片提名奖
在校学生组二部、校外青年组二部(每部5000元)
(5)金荷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一部(5000元)
(6)金荷奖•最佳网络人气奖一部(5000元)
八、评选方式大赛竞赛单元各奖项都将由专家评委团评选。评委团将根据作品的创意、拍摄、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初评、中评、终评三级评审。
网络人气奖将在大赛官网上由观众票选产生,大赛将分阶段上传作品进行等量时间投票。
九、组委会联系方法地址:杭州延安路472号市府综合楼3号楼14层
邮编:310006 电话:85818315 85811499 85062646(传真)
收件人:第二届中国杭州青年数字电影大赛组委会
大赛官方网站:http://dts.boosj.com
十、组织机构大赛竞赛单元各奖项都将由专家评委团评选。评委团将根据作品的创意、拍摄、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初评、中评、终评三级评审。
(一)主办单位: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文联动漫影视创作中心
杭州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杭州三基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时光坐标数字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杭州生活品质视厅
浙江长城影视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
海润在线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集团数字影视实训基地(杭州)
杭州恒华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院校: 浙江大学广播电影电视研究所
浙江大学影视与动漫游戏研究中心
中国美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动画学院
浙江传媒影视艺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人文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杭州高校剧社联盟
(五)合作媒体: 电影频道《爱拍电影》栏目
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
杭州移动电视《新动影擎》
网络支持: 播视网 www.boos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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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特色活动
(一)颁奖典礼
主办方将于2010年11月底,在杭州高校举办颁奖典礼。届时,大赛入围的青年选手将与全国知名的导演、明星、专家等共同参加颁奖盛会。
(二)优秀作品展映单元
大赛颁奖典礼之后,组委会将在杭州高校、杭州青年影迷中举行优秀作品展映活动,并邀请业界专家、主创与观众互动交流。本届大赛所有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参加展映。
(三)优秀作品改编,优秀人才推荐
在本次大赛中脱颖而出的青年影视人才,组委会将优先推荐给全国知名影视、动漫公司,为参赛者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大赛获奖作品也有机会制作成标准时间的数字电影出版发行,并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大赛。
(四)DTS影人公社
大赛结束后,本次大赛的获奖作者通过审核,均有资格加入“DTS影人公社”。“DTS影人公社”将举办会员个人影展、全国知名影人面对面,开展创作研讨等活动。杭州文联专项设立50万元“电影梦想资金”,对会员的精彩创意给予创作扶持。
大赛公约
您决定参加第二届青年数字电影大赛,请务必遵守以下条款,一经报名参赛,组委会将视同参赛者接受本大赛公约。
1、 参赛者须以个人或者团队名义报名参加,谢绝以公司名义参赛。同一部作品只可参加一个竞赛单元;
2、 大赛于2010年6月18日在官网上(http://dts.boosj.com)启动在线报名功能,报名者在线注册报名,之后请尽快将附有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与大赛所要求的视频文件等资料寄至组委会;
3、 参赛者所邮寄的数据光盘里需包含以下内容:
(1)高清版本的参赛作品一份(不低于720×576/PAL制式/MPEG格式、AVI格式)
(2)小版本的参赛作品一份(100M之内,MPG或mp4格式)
(3)参赛作品片花一份(剧情片60秒,动画片30秒)
(4)电子版报名表一份
(5)数字版剧照或海报至少2张
4、 2010年8月18日起,组委会将通过审核的参赛作品分批分组发布 于官方网站,并同时开通大赛网络人气奖的网上投票;
5、 大赛报名截止日为2010年9月30日,以当地投递邮戳为准;
6、 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等责任;
7、 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8、 本次大赛是官方举办的非商业性活动,请不要在参赛作品中添加公司标志;
9、 参赛选手应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含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有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奖牌以及创作扶持资金的权利;
10、 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对于入围、获奖作品,组委会拥有其版权交易等商业使用的优先代理权;
11、 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12、 组委会有权对网络投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含提出警告、停权及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等;
13、 大赛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进行时,主办方有权决定修改、延迟或暂停本活动,并在官网上发布公告;
14、 大赛将为受邀前来参加颁奖典礼的获奖选手提供落地接待;
15、 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