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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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部关于2009-2010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06 浏览:766 设置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09—2010年度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条例详见附件或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用户界面)认真评定。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前提下,增加评定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我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网上完成,《系统》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基层单位在6月4日前(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就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干部(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或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奖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确定、张榜公布后,将评优书面材料于6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请程序:请各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管理员)登陆管理系统用户界面,在首页“工作项目申报”栏下的“将要进行申报的工作项目”表格内选择要申报的奖项名称及年级,然后点击“申报”(具体操作请参照“项目申报使用说明”)。
 
  三、名额分配:见管理系统用户界面首页“名额分配表”
  ( 注: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中前为非定向和自筹生名额,后为定向委培生名额)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请各单位自行在《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务必于6月4日(系统关闭)前交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审核。
 
  五、各类奖项均不兼得。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例(暂行)
     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例(暂行)
 
研究生部
2010-05-2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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