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
根据上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若干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志愿服务工作。在做好志愿者招募、选拔的同时,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主要包括:
1、志愿者补贴。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志愿者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服务期间,学校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于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3、服务期间,服务地相关部门可以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
6、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同等具有报考资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聘用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11、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12、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三、报名、选拔及派遣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17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和成绩单由辅导员或学院(部)团委负责人签字,由所在学院(部)党委盖章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在5月26日前交至校项目办(本部华丰楼二楼团委208室)。
4、审核。校项目办《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部)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2010年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选拔工作
(1)面试。5月26日起,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2)统一体检。6月5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团委网站“表格下载”中的相关文件)。体检不合格的,在校内及时调换。
(3)公示。6月中旬,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3、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报全国项目办。
4、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省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少于4天。
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校,确保每名毕业生及时了解西部计划相关信息和政策,动员广大应届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具体负责的相关老师要认真学习领会西部计划的相关文件政策(见附件)精神,向应届毕业生做好文件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从而保证圆满完成西部计划招募的各项工作。
为了方便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的开展,校项目办专门制作了《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宣传手册》(见附件),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或到团委办公室来领取。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0512-65112339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宣传手册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