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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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4-30 浏览:927 设置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为做好我校的预征工作,现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用户手册》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学院(部)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树立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要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统筹推进网上网下各工作环节,以确保预征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联系人:陈俊荣     电话:65113795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用户手册
 
一、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
    http://zbbm.chsi.com.cn(公网)
    http://zbbm.chsi.cn(教育网)
二、预征对象要求  
    2010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三、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流程
    应届毕业生详细流程
    实名注册→网上报名→初检初审→实名注册→确定预征→各地应征→批准入伍
    网上报名阶段:4月—6月,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预征报名。
    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预征报名流程  
    以下为学生从报名到预征入伍的简要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附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流程(1).doc 77 (KB)

   附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政策五十问(2).doc 63 (KB)

   附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优惠政策(3).doc 4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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