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我校将推荐研究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同时,还应担任党团支部和学院(部)研究生会等相应组织的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刻苦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方法: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集体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各学院(部)党团组织和行政要严格把关并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四、各学院(部)在做好推选工作时要坚持按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学院(部)及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曾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的同学优先;各学院(部)可报0-1名,校研会可报0-3名, 团工委可报0-2名。
五、请各学院(部)于4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研究生部思政科(蕴秀楼209)。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1、书面事迹介绍一份[1000字以内,另附纸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及所任职务,曾获奖项及表彰情况,社会活动、学习成绩以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主要事迹等附7寸生活照片一张,照片要求:人的脸部清晰(人像要占照片的50%以上),仪态自然大方,照片背面写上学生的有关信息,也可报送电子照片,jpg格式,大于1M]。
2、推荐表:(见附件)
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jsbsg@suda.edu.cn。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在300字以内。
3、如有成册的详细材料请另附。
特此通知。
附件: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31 (KB)
研究生部
2010-04-01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