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院(部)团委;各学生科协分会: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是我校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优良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科技活动蓬勃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备战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启动第十二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往届全国“挑战杯”参赛学生。
二、项目类型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选题具有前瞻性,已经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的课题。理、工、医科类课题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的解决方案或产品;文科类应是选择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的前沿课题,或既具有区位优势与地方特色又具有重要实践与理论价值的前沿课题(限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和管理六类学科)。重大项目文科类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理、工、医类资助额度为10000元。
2、重大项目预研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是指选题具有前沿性,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具有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的潜力。重大项目预研项目文科类课题资助额度为2000元,理、工、医类资助额度为4000元。重大项目预研项目结题时考核优秀可以转为重大项目,并按照重大项目标准续拨剩余资助额度。
3、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指发挥学生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可能会产生优秀科研成果的项目。重点项目由校团委资助,文科类700元,理工医科类1000元。
4、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指发挥学生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可能会产生一定科研成果的项目。一般项目由各院(部)资助,经费额度自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课题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申报立项的课题可以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申报。
3、在第十一届全国“挑战杯”取得优异成绩的院(部)可申报重点项目0-6项(医学部可申报0-20项),他各院(部)可申报重点项目0-4项。各院(部)申请的一般项目数量不限。
4、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需在重点项目中选拔。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须由同学科2名以上教授联合推荐。经专家评审有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立项的院(部),校团委酌情补足重点项目指标。
四、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10日)
各院(部)团委要积极争取院(部)党政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支持,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项目,并做好指导老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进行立项申报,筛选后报送校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项目申请书由校大学生科协统一制作发放,学生可直接从校团委网站下载。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10年3月11日-3月18日)
校团委、大学生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课题研究与检查阶段(2010年3月-2010年9月)
学生根据立项情况进行课题研究,提交研究阶段报告或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P计划”课程培训。校团委、大学生科协将对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参与培训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检查的情况确定继续资助的项目。
4、结题、评审阶段(2010年10月)
校团委、大学生科协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顺利结题的项目报销全部资助经费,没有结题的项目不予报销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上报材料在2010年3月10日前送至校学生科协办公室(本部华丰楼202),独墅湖校区各院(部)可直接送至独墅湖校区学生科协办公室(独墅湖校区2期第五食堂4楼学生活动中心)。
请各院(部)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在团委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二:第十一届“挑战杯”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目哲学社会科学参考题目(在团委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201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