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于
一、放假办法
(一)学生
(二)专任教师
(三)干部、职员
(四)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放假办法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拟订,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校办备案。
(五)师生员工在规定假期外需提前离校或因故迟到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否则作旷工、旷课处理。
二、本学期结束工作及假期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认真做好期终考试、阅卷、评分、成绩输入及通知学生成绩等工作。
(二)各学院(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要对学生在寒假期间的社会调查、访问提出一定的要求,督促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回校后组织他们认真进行交流总结。各学院(部)要提醒学生提前购买好返程车(船)票。
(三)各学院(部)要造具寒假留校学生名册,分送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研究生党工委、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团委、苏州苏大教育服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一份;留校学生的住宿由后勤管理处协调安排,活动由研究生党工委或学生工作部(处)会同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安排、计划好下学期工作。
(五)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等工作,明确带班同志,切实做好“四防”工作,特别要注意消防安全。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号码请于
(六)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借阅的上级文件要退还机要室。各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机密文件、资料也要认真清理,妥善保管。
(七)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放假前要安排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使大家健康愉快地度过寒假。
(八)全校各大楼和重点部位都要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部(处)。保卫部(处)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要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夜间巡逻。
(九)有关部门假期中要确保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电讯、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防冻应急措施。
(十)春节前后,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对离退休老同志和生病教职员工的慰问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