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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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02 浏览:4228 设置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江苏省高等院校开展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秋季开始,我省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认定,并由每年的春季认定改为秋季认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申请人网上报名及材料报送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1、我校在职在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附属医院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学人员(除护理学院外,其他非校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请教师资格条件及相应免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具备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者及师范毕业生可免),测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思政系列教师的测试工作由思政教研室负责。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学科为汉语言文学的教师普通话须达二级甲等以上),年满50周岁申报者可免测;

      5、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安排

      1、请申请人及各学院(部)组织人事秘书下载并认真阅读《关于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流程及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

      2、申请人于11月1日至8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报送所需材料;

      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填写相关表格,并于11月13日将所需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网上确认(东校区凌云楼602室,电话:67503047);

      4、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精神,今年起采用网上报名系统,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所填信息自动作废。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并积极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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