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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评苏州大学201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09-10-22 浏览:4672 设置

关于初评苏州大学201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字[2009]69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10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比例
  2010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身体健康。
  2、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综合测评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15%,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其他奖项)。
  3、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任职一年以上),以及曾获校级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处网站http://xwww.keylocksmithaustin.com/WebPages/View.aspx?Id=391
    四、评定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部)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2010年6月对初评优秀毕业生进行正式评定,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五、评定程序
    10月22日前        领取各类材料
    10月22日—11月6日 学院(部)初评、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6日前         报送材料:学院(部)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初评优秀毕业生证明、汇总名册 (电子表格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等材料填写好后,以文字稿和电子稿方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jianzhng@suda.edu.cn
    11月7日-15日      学校审核、公示。
    11月15日          确定名单,发放初评证明。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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