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独墅湖校区的作息时间将与校本部保持一致。现将调整后的时间通知如下: 请有关单位做好通知工作,特别是提醒有关教师上课时间,保证正常的教学安排。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