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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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暑期旅游休养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09-06-26 浏览:4940 设置

经研究,今年学校继续对暑期教职工旅游休养给予适当补贴,按照各院系、单位和工委2008年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在职人员人数的一定比例数,作为旅游休养补贴指标(教学科研单位适当倾斜)。各院系、单位和工委在旅游补贴指标数内使用,学校从福利费中补贴每个指标700元,申请旅游补贴人员必须是学校在职人员,由本人自愿到各单位申请,以前未享受过旅游费补贴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旅游登记表,填写后到人事处劳动工资科盖章备案,再凭此表到学校工会报名,自愿参加苏州市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休闲活动。
  报名截止时间为工会通知的截止时间。
  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rwww.keylocksmithaustin.com/xzzq/view_xzzq.asp?id=373
  
各单位旅游补贴指标如下:
单位 旅游补贴指标 备注
文学院 8 
社会学院 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4 
凤凰传媒学院 5 
商学院(财经学院) 13 
王健法学院 7 
外国语学院 22 
教育学院 6 
艺术学院 11 
体育学院 15 
数学科学学院 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1 
现代光学研究所 3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3 
化学电源研究所 3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3 
电子信息学院 7 
机电工程学院 7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2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8 
医学部 45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5 
应用技术学院 5 
文正学院 4 
机关党工委 36 
后勤管理处 15 
群直党工委 17 
图书馆 15 
教服集团 20 
 
 
 
人事处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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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事处综合科 田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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