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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浏览:1366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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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022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苏州大学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让学生们广泛了解此项政策,并在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做重点宣传。具体政策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外省生源地贷款请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二、请各学院(部)按“应贷尽贷”的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为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部)严格审核后再上报。


三、办理流程:


    1、江苏籍及非江苏籍续贷学生


请于612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然后提交续贷申请(最少100字)。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950101”),如果密码丢失可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登录后在“贷款申请”里点击“新增”,即出现“续贷声明”填写窗口,连同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键。


    2、江苏籍首贷学生


需要新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5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612日前,请各学院(部)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部)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请各学院(部)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部)公章,以纸质材料或电子文件的形式(照片或扫描件)于619日下午4:00前送至华丰楼304办公室(本科生)、蕴秀楼303办公室(研究生)或发送至yqgu@suda.edu.cn(本科生)、hetianxu@suda.edu.cn(研究生)。


    3、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预申请工作不在本次预申请工作范围内,请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


四、其他


    1、请提醒所有学生主动联系各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在本学期结束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于暑假期间办理贷款。开学后将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确认函(或回执单)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回执录入。


    2、各学院(部)应及时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加强政策宣介。如出现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或受疫情影响已未能及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处)及研究生院联系。   


    3、联系电话:67951621顾老师(本科生)、65225391和老师(研究生)。


特此通知。



附件1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doc

附件2 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05-20 16:35:53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徐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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