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0】47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凭贷款受理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办理高校贷款审核及学费缓交。
2、请各学院(部)负责老师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纸质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并在证明上加注学生姓名、学号、学院(部)、手机号码等信息。贷款受理证明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3、请各学院(部)负责老师提醒学生不要删除国家开发银行以短信形式发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验证码,以备查验。
4、少部分地区要求将纸质回执单由学院(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寄回或上传网站,请各学院(部)收齐后统一至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院办理。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学字【2020】43号)指导学生做好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并将学生信息汇总至《花名册》。
三、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部)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加盖学院(部)公章的《花名册》于9月18日(周五)前交至相关部门。本科生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研究生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蕴秀楼305)。
2、请各学院(部)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电子版于9月18日(周五)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电子表格发送至yqgu@suda.edu.cn,研究生电子表格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联系人:顾一清、和天旭,联系电话:67169512、65225391。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09-02 10:02:53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徐海洋